无党派人士是一种政治面貌,也是一种政治身份。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无党派人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在学院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开展无党派人士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无党派人士的内涵
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二、认定条件
1.中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投身学院各项事业;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在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3.有参政议政的愿望和能力,群众认可,热心社会活动,有奉献精神,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较大影响;
4.社会责任感强,公众形象好,广大无党派人士普遍认可。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关于无党派人士认定的基本条件,重点从以下两类人员中遴选:一是已经做过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党外知识分子。主要包括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知识分子;在学校担任中层以上干部的党外知识分子。二是党外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省级杰出人才奖获得者、省级领军人才、省部级层次人才等;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术带头人。
三、认定程序
1.摸排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照人选标准和资格条件,结合平时工作掌握的情况,摸排初步人选,在本人自愿和初步考察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不多于1人)。
(1)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职工,填写无党派人士登记表(见OA),纸质版A3打印,一式两份交党委统战部,登记表须填表人签名确认;
(2)填表人所属党总支(部门所属直属党支部)对填表人政治表现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3)登记表及鉴定意见须一并交党委统战部。
2.党委统战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提请学校党委研究审议,拟定学校无党派人士名单。
3.经学校党委研究后,上报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宣思统处进行复核确认,签署认定登记意见,一份放入校级无党派人士档案,一份由人事教师处放入本人档案。
四、有关要求
1.无党派人士认定工作是无党派人士的政治身份的认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认定工作,认真组织,确保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2.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申请表,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认定资格。
3.认定的无党派人士需积极参与学院各项活动,发挥自身优势,为学院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