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转专业学分认定办法
 
 
 
我校允许学生二次选择专业。学生转专业后,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学分认定办法如下:
 
一、学分认定是指转入院系对转入学生已修读课程学分的认定。
 
二、教学计划中界定的课程模块包括: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限选课。
 
三、已经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学分可以全部转为新专业的学分。
 
四、已经修读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学分分为二种情况处理:
 
1.   转为通识课学分。
 
2.   在通识选修课模块学分已满的情况下,如转入专业、转出专业的课程及学分相同,学分互认;转出、转入专业的课程相同而学分不同,其学分由转入系与教务处酌情认定。
 
五、凡不能够认定的学分,应按照《学生修读课程有关学费收取暂行规定》相关条款缴纳重修学费。
 
六、转专业学分认定按如下程序办理:
 
1.   转专业学生填写《转专业学分认定表》交转入院系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以及教学主任审核。
 
2.   教务处审核认定,并执行认定结果。
 
七、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