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省经信委在成都芙蓉宾馆召开直属单位移交工作会议,省经信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汪安生,省经信委办公室、直属单位管理处、教育培训处、监察室、人事处、机关党办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省经信委直属单位管理处处长薛辉主持。我院院长肖和平带领党办院办主任万辉君、财务处处长常虹、人事处处长李建参加会议。
会上,汪安生同志传达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68号)精神,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原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四川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所属企事业单位划归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为了使机构调整后的各项工作继续有序进行,原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四川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所属企事业单位需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相关的移交工作,完善移交手续,以便理顺关系,更好的开展工作。
汪安生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调整后的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队伍更加庞大,责任更加重大,为了把这个庞大的队伍带好,为四川省的经济建设增添更大动力,省经信委根据省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成立了33个内设机构,重新划分了职能机构工作职责;建立委领导联系直属单位制度,每一个委领导都要具体联系多个直属单位,对直属单位的工作进行及时的监督指导。为了搞好直属单位的移交工作,省经信委成立了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直属单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落实、按时完成,要认真做好人员、财务、资产等的清理、登记、核实工作,登记造册,制定移交清单,做到账表相符、账实相符、账款相符,确保移交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安生同志还当前要抓的几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直属单位和委机关各处室提出了要求。
会上举行了直属单位移交仪式,原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四川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人事处负责人在移交材料的移交方一栏分别签字,省经信委办公室负责人、人事处负责人、直属单位管理处负责人在接收人一栏分别签字,再由省经信委监察室负责人在监交人一栏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我院按照省经信委要求,认真做好人员、财务、资产等的清理、登记、核实工作,登记造册,制定移交清单,撰写了移交报告,并在会上率先进行了移交。
省经信委直属单位移交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我省经济发展规范化管理的进一步落实,也标志着我院正式由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归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领导。
(宣传信息员 刘奕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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