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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刊赔偿制度

文章来源: 编辑: 发布日期:2024-04-30 点击数:

图书情报馆的书刊属于国有资产,是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资源,读者有爱护书刊的义务。为有效控制损坏或遗失书刊现象,为书刊赔偿提供制度依据,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赔偿责任主体

1.借书人为书刊赔偿责任主体。

2.借书人之外的其他人导致书刊损坏或者遗失的,借书人履行赔 偿义务后可以找他人追偿。

二、赔偿标准

(一)遗失书刊

1.遗失图书

遗失借出图书应立即向图书情报馆声明并积极寻找。在寻找不果 的情况下,应以同版(或经同意后以新版)图书进行赔偿(赔书后找 到原书不予退赔)。赔偿的图书必须是正版图书,不得出现损毁、污染 等状况(关于损毁、污染状况的具体表述参见本制度的有关内容);另需加付每本10元文献处理费用。否则须按以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遗失,按原价赔款。图书原价不足10元的,均按原价10元计算赔偿。

2成套图书若遗失一册或数册,按整套图书价格赔偿,余书仍留图书情报馆存藏。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册图书。

3)遗失精装本图书,不得以平装本图书赔偿。

4遗失外文原版图书,按原价10倍赔偿。

5)遗失线装书、善本书等特许借阅图书,按原价20倍赔偿。

2.遗失期刊

遗失借出期刊应立即向图书情报馆声明并积极寻找。在寻找不果的情况下,应以该刊同期正版期刊进行赔偿(赔书后找到原书不予退赔)。不得出现损毁、污染等状况(关于损毁、污染状况的具体表述参见本制度的有关内容);另需加付每本10元文献处理费用。否则须按以下规定赔偿。

1)遗失中文期刊单本按该刊全年价格赔偿,遗失合订本除按该刊全年价格赔偿外,另加收10元装订费。

2)遗失外文影印期刊按该刊全年价格的5倍赔偿。

3)遗失外文原版期刊按该刊全年价格的10倍赔偿。

(二)损毁、污染书刊

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 有上述情况,可交管理员证实破损。

1.勾画书刊:铅笔勾画擦干净后,免于处罚,如造成书刊损伤, 按书刊价的10%赔偿。用钢笔或签字笔等勾画书刊,累计5页(含) 以内,按书刊价的20%赔偿。累计5页以上,按书刊价的50%赔偿。损坏严重,影响阅读的按书刊价全额赔偿,另需加付每本10元文献处理费用。

2.污损书刊:书刊被墨迹、油渍、水渍、熏烤等污染损坏的,累计5页(含)以内,按书刊价的20%赔偿。累计5页以上,按书刊价的50%赔偿。损坏严重,影响阅读的按书刊价全额赔偿,另需加付每本10元文献处理费用。

3.撕毁书刊:剪裁、撕割书刊者,撕去书页一角(不影响内容), 赔偿2元;撕去1-2页,赔偿10-20元,并复印修补齐全;撕去3 以上,按书刊价全额赔偿,另需加付每本10元文献处理费用。

4.拆除一册书的加工材料(标签、条形码)罚款50元。

5.拆除一册书的磁条等磁性材料罚款100元。

6.损失图书某一附件:损失书衣,赔偿5元。损失书刊插页、插 图、附图,按书刊原价赔偿。

7.书刊出现散页、书脊掰裂、精装封面断裂,赔偿实际发生的修 复费用。

8.损毁、污染线装书、善本书等特许借阅的图书,视损坏程度轻 重,按原价10-20倍赔偿。

9.损毁、污染外文原版书刊,视损坏程度轻重,按原价5-10倍赔 偿。

三、赔偿流程

第一步:到图书情报馆编目室开具书刊赔偿证明。

第二步:带书刊赔偿证明到学校计划财务处交费。

第三步:将交费单据交到图书情报馆编目室确认,编目室剔除赔书数据。

四、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